湯瑪斯•華生(Thomas Watson)著作集

Thomas Watson • SWORD Projects • 清教徒講道集

ch04 墮落與恩典之約 上

湯瑪斯·華生 - 實用神學綱要
墮落與恩典之約(一)

墮落

墮落 1. 行為之約

問題 12:上帝在人受造的狀態中,對人施行了什麼特別的護理作為?

回答:當上帝創造人之後,祂與人立了一個生命的約,條件是人必須完全順服,並禁止人吃知識樹上的果子,否則必死。「耶和華上帝吩咐那人說:『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你可以隨意吃,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!』」創 2:16-17。

I. 這個約是與亞當和全人類立的;因為亞當是一個公眾人物,是世界的代表。上帝為何在亞當和他的後裔無罪的狀態下與他們立約?

(1.) 為了彰顯祂對我們的主權。我們是祂的受造物,作為天地間的偉大君王,祂有權向我們提出立約的條件。

(2.) 上帝與亞當立約是為了將他牢牢地繫於自己:正如上帝將自己繫於亞當,亞當也藉著這約被繫於上帝。這約是什麼?上帝吩咐亞當不可吃知識樹上的果子;但允許他吃園中所有其他樹上的果子。上帝並沒有嫉妒他任何幸福;而是說:「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你可以隨意吃,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」,因為祂要試驗亞當的順服。就像法老王立約瑟為他國度的宰相,並將戒指從自己手上摘下來給他,又給他金鍊——但說他不可「觸碰他的寶座」。同樣地,上帝也這樣對待亞當。祂賜給他一顆閃耀的寶石,就是知識;並給他穿上原義的衣裳;「只是,」祂說,「你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」,因為那是企圖追求全知。亞當有能力遵守這條律法:他心中寫有上帝律法的副本。這個行為之約附帶了一個應許和一個威脅。

  1. 應許是:「你這樣做就活著。」如果人站立得住,他很可能不會死——而是會被轉移到一個更好的樂園。
  2. 威脅是:「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」;希伯來文是「在死中你必死」;也就是說,你將會經歷肉體的死亡和永恆的死亡,除非找到某種方法來恢復你。

上帝為何賜給亞當這條律法,既然祂預見亞當會違背它?

(1.) 亞當沒有遵守律法是他的過錯。上帝賜給他一份恩典的資本去經營——但他因自己的疏忽而失敗了。

(2.) 儘管上帝預見亞當會違背——但這並不足以成為不賜給他律法的理由;因為,同樣的道理——上帝也不應該將祂的成文聖言賜給人,作為信仰和行為的準則,因為祂預見有些人不會相信,有些人會變得褻瀆。難道因為有些人會違法,就不應該在國家制定法律嗎?

(3.) 儘管上帝預見亞當會違背律法,祂卻知道如何將其轉化為更大的益處——藉著差遣基督。第一個約被破壞後,祂知道如何建立第二個,也是更好的約。

II. 關於第一個約,請考慮這四件事:

[1] 在無罪狀態下,第一個約的形式是藉著行為。「你這樣做就活著。」行為是人稱義的基礎和條件。加 3:12,「律法原不本乎信心,只說:『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。』」這並不是說恩典之約不需要行為,因為我們被吩咐要作成我們的救恩,並在善行上富足。但恩典之約中的行為,與亞當的行為之約中的要求,其概念不同。行為不是為了我們個人的稱義而要求——而是作為我們對上帝之愛的證明;不是作為我們救恩的原因——而是作為我們蒙收養的證據。恩典之約中的行為,不是憑著我們自己的力量,而是憑著基督的力量。「因為是上帝在你們裡面運行。」腓 2:13。就像老師引導孩子的手,幫助他寫字,所以那不完全是孩子寫的,更是老師寫的。同樣地,我們的順服不完全是我們的行為,更是聖靈的同工。

[2] 行為之約非常嚴格。上帝要求亞當和全人類:

(1.) 完全順服。亞當必須做「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事」,無論在行為的內容或方式上都不能失敗。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」加 3:10。亞當必須完全遵守道德律的廣度,並精確地按照它行事,就像一個製作精良的日晷與太陽同步一樣。一個罪惡的思想就會使這約失效!

(2.) 個人順服。亞當不能透過代理人來完成他的工作,也不能有任何保證人為他擔保;而是必須由他本人親自完成。

(3.) 持續順服。他必須持續遵守律法上所寫的一切事。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」加 3:10。因此,這約非常嚴格。一旦失敗,就沒有憐憫。

[3] 行為之約並非建立在非常穩固的基礎上;因此必然會使人充滿恐懼和疑慮。行為之約依賴於人內在義的力量;這義雖然在無罪狀態下是完美的——但卻是會改變的。亞當被造時是聖潔的——但卻是可變的;他有能力站立,也有能力跌倒。他有一份原義的資本來開始這個世界——但他不確定自己不會破產。在無罪時期,他是自己的舵手,能夠正確掌舵;但他並沒有得到保障,以至於他可能會撞上試探的礁石,他和他的後裔都會船毀人亡;因此,行為之約必然會在亞當心中留下猜疑和疑慮,因為他沒有得到任何保障,保證他不會從那榮耀的狀態中墮落。

[4] 行為之約因罪被破壞後,人的處境變得非常悲慘和絕望。他被遺棄在自己裡面,無助;沒有悔改的餘地;上帝的公義被冒犯,使所有其他屬性都與他為敵。當亞當失去他的義時,他失去了希望的錨和他的冠冕;沒有任何解救之道,除非上帝能找到一種人或天使都無法想出的方法。

應用一:

(1.) 看見上帝的謙卑,祂樂意俯就,與我們立約。榮耀的上帝與塵土和灰燼立約;上帝將自己繫於我們,應許我們順服就能得生命;祂與我們立約是友誼的標誌,也是恩惠的王室行為。

(2.) 看見人與上帝立約時所處的榮耀境況。他被安置在上帝的園子裡,因其愉悅而被稱為樂園。他可以選擇所有樹上的果子,只有一棵除外;他擁有各種寶石、純金屬、珍貴的香柏木;他是寶座上的君王,所有受造物都向他俯首稱臣,就像約瑟的夢中,他所有兄弟的禾捆都向他的禾捆下拜一樣。無罪的人擁有各種愉悅,足以使他的感官充滿喜悅,並作為誘餌吸引他事奉和敬拜他的創造主。他充滿了聖潔。樂園的果實裝飾不及亞當靈魂的恩典。他是上帝印上祂活潑形象的錢幣。光芒在他的悟性中閃耀,使他像一位地上的天使;他的意志情感井然有序,與上帝的旨意和諧一致。亞當是聖潔的完美典範。亞當與上帝有親密的交通,並與祂交談,如同寵臣與君王。他知道上帝的心意,並擁有祂的心。他不僅在樂園中享受陽光——也享受上帝面容的光輝。這就是亞當與上帝立約時的境況;但這並沒有持續多久;因為「人居尊貴而不醒悟」,沒有過夜。他的牙齒對蘋果垂涎三尺,從那以後,它就使我們的眼睛流淚。

(3.) 從亞當的墮落中學習,我們憑自己的力量是多麼無力站立。如果亞當在正直的狀態下都站立不住,那麼現在,當我們原義的鎖被剪斷時,我們是多麼無力。如果被潔淨的本性都站立不住,那麼敗壞的本性又如何呢?我們需要比我們自己的力量更大的力量來扶持我們!

(4.) 看見所有不信和不悔改的人所處的悲慘境況。只要他們繼續活在罪中,他們就繼續活在咒詛之下,活在第一個約之下。信心使我們有權承受第二個約的憐憫;但當人活在罪的權勢之下時,他們就活在第一個約的咒詛之下;如果他們死在那個境況中,他們將永遠被定罪!

(5.) 看見上帝奇妙的良善,祂樂意在人破壞第一個約之後,與他立一個新約。這約確實可以稱為恩典之約;因為它像天空佈滿星星一樣,閃耀著應許。當天使,那些榮耀的靈,墮落時,上帝並沒有與他們立一個新約作他們的上帝——而是讓那些金器皿破碎;然而祂卻與我們立了第二個約,比第一個更好。它更好,因為它更穩固;它是在基督裡立的,不能被廢除。基督已將祂的力量投入,以保守每個信徒。在第一個約中,我們有站立的能力;在第二個約中,我們有不可能最終跌倒

(6.) 無論是誰,凡是藉著自由意志的力量,或本性內在的良善,或藉著功德來尋求公義和救恩的,如蘇西尼派和天主教徒——他們都活在行為之約之下。他們不順服信心的義,因此他們必須遵守全部律法,一旦失敗,他們就被定罪。恩典之約說:「信靠主耶穌,就必得救」;但那些堅持自己內在的義、自由意志和功德的人,就落在第一個行為之約之下,處於滅亡的境況。

應用二:

讓我們藉著信心努力進入第二個恩典之約,那麼第一個約的咒詛就會被基督除去。如果我們一旦成為恩典之約的繼承人,我們就處於比以前更好的狀態。亞當靠自己的雙腿站立,因此他跌倒了;我們靠基督的力量站立。在第一個約之下,上帝的公義,作為報血仇者,追趕我們;但如果我們進入第二個約,我們就在避難城中,我們是安全的,上帝的公義也對我們平息了。

問題 14:什麼是罪?

回答:罪是任何不符合上帝律法或違背律法的行為。「罪就是違背律法。」

關於罪的總體概念:罪是一種違犯或逾越。拉丁文「transgress」意指越界。道德律旨在將我們約束在職責範圍內。罪就是越界。上帝的律法不是次等君王的律法——而是耶和華的律法,祂不僅給天使,也給人類制定律法;這是一條公義、聖潔、良善的律法。羅 7:12。它是公義的,其中沒有不公平之處。它是聖潔的,其中沒有不潔之處。它是良善的,其中沒有有害之處。因此,沒有理由違背這條律法,就像一隻在肥沃牧場上的牲畜,沒有理由越過籬笆,跳入貧瘠的荒地或泥沼一樣。

我將展示罪是多麼可憎和可惡的事。罪是所有邪惡的精華。聖經稱之為「可咒詛之物」。它被比作蛇的毒液和墳墓的惡臭。使徒用這個表達:「罪就顯得格外邪惡」,羅 7:13,或者,如希臘文所說,「極度邪惡」。魔鬼會用享樂和利益的悅人色彩來粉飾罪,使它看起來美好;但我將揭去這層粉飾,讓你們看見它醜陋的面貌。我們傾向於輕視罪,對它說,就像羅得對瑣珥說:「這不是一個小城嗎?」但為了讓你們看見罪是多麼大的邪惡,請考慮這四件事:

I. 罪的起源,它從何而來。它追溯其血統到地獄;罪是出於魔鬼的。「犯罪的是屬魔鬼。」撒旦是罪的最初行為者,也是罪的最初誘惑者。罪是魔鬼的長子。

II. 罪的邪惡本質

[1] 它是玷污之物。罪不僅是一種背離——更是一種污染。它對靈魂而言,就像鐵鏽之於黃金,污漬之於美麗。它使靈魂因罪咎而紅,因污穢而黑。聖經中,罪被比作「污穢的衣服」和「瘟疫的瘡」。約書亞站在天使面前的污穢衣服,不過是罪的預表和象徵。罪玷污了上帝的形象,玷污了靈魂原有的光輝。罪使上帝厭惡罪人;當罪人看見自己的罪時,他會厭惡自己!罪將毒液滴在我們的聖潔事物上,它污染我們的禱告。大祭司要在祭壇上為罪贖罪,預表我們最聖潔的事奉也需要基督為它們贖罪。宗教職責本身是好的——但罪敗壞它們,就像最純淨的水流經泥濘之地也會被污染一樣。如果律法下的麻風病人觸摸祭壇——祭壇不會潔淨他——但他會玷污祭壇。使徒稱罪為「肉體和靈魂的污穢」。林後 7:1。罪將魔鬼的形象印在人身上。惡意是魔鬼的眼睛,虛偽是他的分蹄。罪將人變成魔鬼。「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!」約 6:70。

[2] 罪是使上帝的靈憂傷。「不要叫上帝的聖靈擔憂。」憂傷比發怒更甚。聖靈怎能說是被憂傷呢?因為祂既是上帝,就不會受任何情感的影響。這是比喻的說法。罪被說成使聖靈憂傷;因為它是對聖靈的傷害,祂認為這是不友善的,並且,可以說,將其放在心上。這樣使聖靈憂傷,難道不是一件大事嗎?聖靈曾以鴿子的形狀降臨;而罪卻使這蒙福的鴿子哀傷!如果只是一個天使,我們都不應該使他憂傷,更何況是上帝的靈。使我們的安慰者憂傷,難道不令人悲傷嗎?

[3] 罪是對上帝的叛逆行為;是直接與天堂對立的行為。「你們若與我作對。」罪人踐踏上帝的律法,違背祂的旨意,竭盡所能地冒犯,甚至激怒上帝。希伯來文的「罪」(Pasha)意指叛逆;每個罪中都藏著一顆叛逆的心。「我們口中所出的一切話,我們必照著行,向天后燒香。」罪直接攻擊神性。罪是上帝的潛在謀殺者。罪不僅要將上帝從寶座上推翻——還要將祂從神性中剝奪。如果罪人能辦到,上帝就不再是上帝了。

[4] 罪是忘恩負義和不友善的行為。上帝餵養罪人,使他免受邪惡,以奇蹟般的憐憫待他;但罪人不僅忘記上帝的憐憫——還濫用它們。他因憐憫而變得更糟;就像押沙龍,大衛一親吻他,接納他入宮,他就策劃背叛他。就像騾子,喝了奶後卻踢母親。上帝可以責備罪人:「這就是你對朋友的恩慈嗎?」祂可能會說:「我賜給你健康、力量和財產;但你卻以惡報善,你用我的憐憫來傷害我!這就是你對朋友的恩慈嗎?我賜給你生命是為了讓你犯罪嗎?我賜給你工資是為了讓你服事魔鬼嗎?」

[5] 罪是一種疾病。「全頭都發昏,全心都發軟。」賽 1:5。有些人患了驕傲病,有些人患了情慾病,有些人患了嫉妒病。罪使理智部分失調,它是頭部的麻風病,它毒害了生命的核心。「他們的良心也污穢了。」多 1:15。罪人就像一個生病的病人,他的味覺失調,最甜的東西嚐起來也苦澀。那「比蜂房的蜜更甜」的聖言,嚐起來卻苦澀;他將「甜的當作苦的」。這是一種疾病,除了醫生的血,沒有什麼能治癒這種疾病!

[6] 罪是不合理的事。它使人不僅行惡——而且行愚蠢的事。捨大取小是荒謬和不合理的。罪人寧願選擇今生的享樂,也不願選擇上帝右手邊永遠的樂河。為了滿足或放縱一個情慾而失去天堂,難道不荒謬嗎?就像呂西馬科斯,為了一口水而失去一個王國。討好敵人難道不荒謬嗎?在罪中我們就是這樣做的。當情慾或暴怒在靈魂中燃燒時,撒旦就在這火中取暖。人的罪惡宴請魔鬼。

[7] 罪是痛苦的事。人們為了追求罪惡付出了許多勞力。他們如何疲憊地做魔鬼的苦工!「他們勞碌行惡。」猶大為了實現自己的定罪付出了多大的痛苦!他去找大祭司,然後又去找兵丁,然後又回到園子裡。金口約翰說:「美德比惡行更容易。」對某些人來說,追隨他們的罪惡比對另一些人敬拜他們的上帝更痛苦。當罪人懷著罪惡時,他痛苦地生產;這被稱為「服事各樣的私慾」。不是享受他們的私慾——而是服事他們的私慾。為什麼呢?因為不僅有罪中的奴役——還有艱苦的勞動;它是「服事各樣的私慾」。許多人汗流浹背地走向地獄。

[8] 罪是上帝唯一厭惡的事。上帝不恨一個人,因為他貧窮,或在世上受人輕視;就像你不會因為朋友生病而恨他一樣。唯一能激發上帝強烈憎恨的,就是罪。「啊,不要做這我所憎惡的可憎之事。」而且,如果罪人死在上帝的憎恨之下,他就不能被接納進入天上的居所。上帝會讓祂所恨的人與祂同住嗎?上帝絕不會將這樣的毒蛇放在祂的懷裡!除非罪被除去,否則無法來到上帝所在之處。

III. 從為罪所付的代價中看見罪的邪惡。它付出了上帝的血來贖罪。「哦,人啊,」奧古斯丁說,「藉著為罪所付的巨大代價,思考你罪的巨大。」地上所有的君王,或天上所有的天使,都無法為罪償還;只有基督。不,基督的積極順服不足以為罪贖罪——祂必須在十字架上受苦;因為,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。哦,罪是多麼可咒詛的事,以至於基督必須為它而死!罪的邪惡,並非主要體現在為它被定罪的眾多人身上,而是體現在基督為它而死。

IV. 罪在其影響上是邪惡的。

[1] 罪使我們喪失了尊榮。流便因亂倫而失去了他的尊嚴;雖然他是長子,卻不能超越。創 49:4。上帝照自己的形象造我們,比天使微小一點;但罪卻貶低了我們。亞當犯罪之前,他就像一個身穿紋章的傳令官:所有人都尊敬他,因為他身穿國王的紋章;但如果這件紋章被脫下,他就會被輕視,沒有人會理會他。罪做了這件事,它剝去了我們無罪的外衣,現在它貶低了我們,將我們的榮耀變成了羞恥。「必有一個卑鄙的人興起。」但 11:21。這是指安提阿哥四世,他是一位國王,他的名字意為「顯赫」;然而罪卻貶低了他,他是一個卑鄙的人。

[2] 罪擾亂了靈魂的平安。「惟獨惡人,好像翻騰的海,不得平靜;其中的水,常湧出污穢和淤泥來。」我的上帝說:「惡人必不得平安。」賽 57:20-21。凡是玷污的,都會擾亂。正如毒藥敗壞血液,罪也敗壞靈魂。罪在心中滋生顫抖;它產生恐懼,而「恐懼裡含著刑罰」。罪在良心中造成劇烈的抽搐。猶大因罪咎和恐懼而極度驚恐,以至於他上吊自殺,以求良心平靜。為了平息他的良心——他將自己投入地獄。

[3] 罪產生所有暫時的邪惡。「耶路撒冷大大犯罪,所以她被遷徙。」它是特洛伊木馬,腹中藏著刀劍、飢荒和瘟疫。罪是一塊煤炭,不僅會使人變黑——還會燃燒。罪造成我們所有的麻煩;它在我們的麵包中放入沙礫,在我們的杯中放入苦艾。罪敗壞名聲,耗盡財產,埋葬所愛之人。罪將上帝咒詛的飛卷射入家庭和國家。據說,福卡斯在城牆周圍建造了一道堅固的牆,卻聽到一個聲音說:「罪在城內,它將推倒城牆。」

[4] 不悔改的罪,帶來最終的定罪。在玫瑰中滋生的潰瘍是它枯萎的原因;同樣地——在人靈魂中滋生的敗壞是他們被定罪的原因。罪,若不悔改,帶來「第二次的死」,那就是「永遠的死」,啟 20:14。罪的快樂最終會變成悲傷;就像先知所吃的書卷,口中甜如蜜——腹中卻發苦。罪帶來上帝的忿怒,什麼眼淚能熄滅那火呢?「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手,落到地獄,入那不滅的火裡去。在那裡,蟲是不死的,火是不滅的。」可 9:45-46。

應用一:

看見罪是多麼致命的邪惡,而竟然有人愛它,這是多麼奇怪!「你們愛慕虛妄要到幾時呢?」詩 4:2。「這百姓偏向別神,喜愛葡萄餅。」何 3:1。罪是一道菜,人們無法戒除,儘管它使他們生病。誰會將玫瑰水倒入骯髒的溝渠呢?多麼可惜,像愛這樣甜美的情感,竟然傾注在罪這樣污穢的東西上!罪在良心中帶來刺痛,在財產上帶來咒詛;然而人們卻愛它。罪人是最大的自我否定者;為了他的罪,他會否定自己在天堂的份。

應用二:

寧可做任何事,也不要犯罪。哦,恨惡罪!最小的罪惡中,所含的邪惡比我們可能遭遇的最大身體痛苦還要多。白鼬寧願死也不願玷污牠美麗的皮毛。一滴罪惡中的邪惡,比一片苦難的海洋還要多。苦難不過像衣服上的裂縫——但罪卻是刺入心臟的一刀。苦難中有些益處——在這隻獅子中可以找到一些蜂蜜。「我受苦是與我有益。」詩 119:71。奧古斯丁說:「苦難是上帝的連枷,用來打掉我們的糠秕。苦難不是消耗——而是提煉。」罪中沒有任何益處;它是邪惡的精髓。罪比地獄更糟;因為地獄的痛苦只對受造物是負擔;但罪對上帝是負擔。「我被你們的罪孽壓傷,如同裝滿禾捆的車輛被壓傷。」

應用三:

罪既然是如此大的邪惡?那麼,如果上帝已經除去了你的罪,你該多麼感謝祂!「我已經除掉你的罪孽。」亞 3:4。如果你身上有疾病——你會多麼感謝它被除去!更何況是罪被除去。上帝藉著赦免的恩典除去罪的罪咎,藉著治死的恩典除去罪的權勢。哦,要感謝這疾病「不至於死」;感謝上帝改變了你的本性,藉著將你嫁接到基督裡,使你分享那橄欖樹的甘甜;感謝罪雖然活著,卻不作王——而是年長的服事年幼的;罪是年長的——服事恩典這年幼的。

  1. 亞當的罪

問題 15:我們的始祖是藉著什麼罪從他們受造的狀態中墮落的?

回答:那罪就是吃了禁果。「她就摘下果子來吃了,又給她丈夫,她丈夫也吃了。」創 3:6。

這裡暗示:

  1. 我們的始祖從他們榮耀的無罪狀態中墮落了。
  2. 他們墮落的罪,就是吃了禁果。

I. 我們的始祖從他們榮耀的無罪狀態中墮落了。「上帝造人原是正直,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。」亞當是完全聖潔的,他有正直的心思,有行善的自由意志;但他的頭痛直到他發明了自己的——和我們的死亡!他尋出許多巧計。

  1. 他的墮落是自願的。他有能力不墮落。自由意志是抵禦試探的足夠盾牌。魔鬼無法強迫他,除非他同意。撒旦只是一個求婚者,不是一個強迫的君王;但亞當放棄了自己的能力,讓自己被誘惑犯罪;就像一個年輕的貴族,一擲千金就失去了一個美麗的領地。亞當有一個美麗的領地,他是世界的領主。「管理海裡的魚、空中的鳥,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。」但他一擲千金就失去了一切!他一犯罪,就喪失了樂園!
  2. 亞當的墮落是突然的;他沒有長久地保持他的王室尊嚴。亞當在樂園中停留了多久才墮落?最可能和被接受的觀點是,他是在被創造的同一天墮落的。伊里奈烏斯、西里爾、伊皮法尼烏斯和許多其他人都是這樣認為的。使我傾向於相信這一點的原因是:

(1.) 經上說,撒旦「從起初」就是殺人的。那麼,他殺了誰呢?不是蒙福的天使,他無法觸及他們;也不是受咒詛的天使,因為他們之前已經毀滅了自己。那麼,撒旦如何從起初就是殺人的呢?撒旦一墮落,就開始引誘人類犯罪;這是一種殺人的試探。由此可見,亞當在樂園中沒有停留多久;在他被創造後不久,魔鬼就攻擊他——並藉著他的試探殺害了他!

(2.) 亞當還沒有吃生命樹的果子。「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,就永遠活著。耶和華上帝便打發他出伊甸園。」生命樹是園中最上等的果子之一,又位於樂園的中央,亞當很可能很快就會吃生命樹的果子,如果不是蛇用知識樹的果子欺騙了他。所以我斷定,亞當是在被創造的同一天墮落的,因為他還沒有嚐過生命樹的果子,那棵樹最吸引他的目光,上面長著如此美味的果實。

(3.) 「人居尊貴而不醒悟。」詩 49:12。拉比們這樣讀:「亞當居尊貴,沒有過夜。」希伯來文的「abide」意指「停留或過夜」。那麼,亞當似乎沒有在樂園中過夜。

應用一:

從亞當的突然墮落中——學習人性的軟弱。亞當在正直的狀態下,很快就背離了上帝,他很快就失去了無罪的袍子和樂園的榮耀。如果我們的本性在最好的時候都如此軟弱,那麼現在在最壞的時候又是如何呢?如果亞當在完全公義的時候都站立不住,那麼當罪剪斷了我們原義的鎖時,我們是多麼無力站立!如果被潔淨的本性都站立不住,那麼敗壞的本性又如何呢?如果亞當在幾個小時內就因犯罪而離開樂園,如果我們不是被比我們自己的力量更大的力量保守著,我們又會多快地因犯罪而進入地獄!但上帝將祂永遠的膀臂放在我們下面。申 33:27。

應用二:

從亞當的突然墮落中——學習人被撇下獨自一人是多麼悲慘。亞當被撇下獨自一人,就墮落了。哦,那麼,如果上帝撇下我們獨自一人,我們將會怎樣,多快就會墮落!一個沒有上帝恩典的人,被撇下獨自一人,就像一艘在暴風雨中的船,沒有舵手也沒有錨——隨時準備撞上礁石。向上帝這樣禱告:「主啊,不要撇下我獨自一人!如果亞當有力量,卻這麼快就墮落了——那麼我沒有力量,又會多快墮落呢!」哦!用祂的親筆簽名和印章催促上帝。「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」林後 12:9。

II. 我們的始祖墮落的罪是吃了禁果;這裡,考慮兩件事:

[1] 它的起因是蛇的試探。魔鬼鑽進蛇裡面,並在蛇裡面說話。考慮:

(1.) 撒旦試探的詭計。他的詭計比他的飛鏢更糟。撒旦在試探中的詭計;

  1. 他一直以騙子的身份行事,他用謊言引導他的試探。

第一個謊言:「你們不一定死。」

第二個謊言:上帝嫉妒我們的始祖的幸福。「上帝知道,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。」也就是說,「上帝禁止你們吃這樹上的果子——是因為祂嫉妒你們的幸福。」

第三個謊言:他們會因此變得像上帝。「你們便如上帝。」這就是他在試探中的詭計。魔鬼先是說謊者,然後是殺人犯

(2.) 他如此迅速地攻擊我們的始祖,在他們順服的信心尚未堅固之前。天上的天使在聖潔上是完全堅固的;他們被稱為晨星,伯 38:7,他們是恆星;但我們的始祖在順服上尚未堅固,他們尚未固定在聖潔的軌道上。雖然他們有站立的可能性,但他們沒有不可能跌倒;他們是聖潔的——但卻是可變的。這就是撒旦的詭計,在我們的始祖順服的信心尚未堅固之前就試探他們。

(3.) 他試探的詭計是,他首先攻擊夏娃,因為他認為她抵抗力較弱。撒旦從最薄弱的地方突破;他知道他可以更容易地滲透和鑽入她心中,藉著試探。一個經驗豐富的士兵,當要攻打或進入一座城堡時,會仔細觀察哪裡有缺口,或者他如何能更容易地進入;撒旦就是這樣試探較弱的器皿。他首先試探夏娃,因為他知道,一旦他能說服她,她就會輕易地引誘她的丈夫。魔鬼就是這樣透過約伯的妻子將試探傳給約伯的。「你咒罵上帝,死了吧!」伯 2:9。阿格里皮娜用香杯中的酒毒死了皇帝康茂德;因為杯子是香的,又是他妻子給的,所以較少引起懷疑。撒旦知道來自亞當妻子的試探會更有說服力,也較少引起懷疑。哦,苦啊!有時親屬會成為試探。妻子可能成為陷阱,當她勸阻丈夫履行職責,或引誘他作惡時。「亞哈王受他妻耶洗別的聳動,賣了自己,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。」王上 21:25。她煽風點火,使他的罪惡更加熾烈。撒旦的詭計是透過亞當的妻子試探他;他認為她會引誘他犯罪。

(4.) 撒旦試探的詭計是攻擊夏娃的信心。他會說服她上帝沒有說實話:「你們不一定死。」創 3:4。這是撒旦的傑作,削弱她的信心。當他動搖了她的信心,並使她一度產生不信任時:然後「她就屈服了」,她立刻伸手去行惡。

撒旦在試探中的殘酷。亞當一被賦予所有的榮耀,魔鬼就殘酷地,可以說是在亞當加冕的那一天,將他從寶座上推翻,並使他和他所有的後裔都落在咒詛之下!看撒旦對人類的愛是多麼少;他對我們有著不可調和的敵意;而敵意是永遠無法和解的。關於亞當犯罪的起因,或他被蛇試探的內容,就說到這裡。

[2] 罪本身。「吃了禁果。」這罪非常嚴重,有三方面可以證明:

(1.) 就犯罪者而言。亞當擁有卓越高貴的稟賦;他被知識照亮,被聖潔裝飾;他知道自己的職責,遵守上帝的命令對他來說就像知道它一樣容易;他可以選擇犯罪或不犯罪;然而他卻故意吃了禁樹的果子。

(2.) 亞當罪的加重。為什麼亞當的罪如此之大?它不過是摘了一個蘋果!摘一個蘋果是這麼大的罪嗎?「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,也悅人的眼目,且是可喜愛的,能使人有智慧,就摘下果子來吃了,又給她丈夫,她丈夫也吃了。」創 3:6。這是得罪無限上帝的罪。這是一個包羅萬象的罪,其中

墮落續論

續 [4] 第四種苦難是,原罪若不悔改,會使人面臨地獄和永恆的定罪。這就是第二次的死。啟 20:14。其中包含兩件事:(1) 喪失的刑罰。靈魂被逐出上帝榮耀的同在,而上帝的同在裡有滿足的喜樂。(2) 感官的刑罰。罪人感受到上帝忿怒的灼熱之杯。這是穿透性的、持久的(約 3:36),並且是為他們存留的(彼後 2:17)。如果上帝的忿怒只是稍微燃起,一兩點火花飛入人今生的良心,就已如此可怕;那麼當上帝激發祂所有的忿怒時,將會是怎樣呢?在地獄裡有蟲和火。可 9:44。地獄是苦難的縮影!在地獄裡,有毫無憐憫的審判。啊,那裡傾倒在被定罪之人身上的,是何等忿怒的火焰,何等報應的海洋,何等硫磺的河流!貝拉明(Bellarmine)認為,只要瞥見一眼地獄之火,就足以讓最邪惡的罪人轉變為基督徒;甚至過著像隱士一樣,最嚴格治死罪性的生活。所有其他的火與地獄之火相比,不過是畫出來的火罷了。承受它將是無法忍受的,逃脫它將是不可能的!而且這些地獄的折磨是永恆的,它們沒有盡頭。「他們將尋求死,卻尋不著。」俄利根(Origen)曾幻想有一條火河,罪人的靈魂在今生之後要在其中被潔淨,然後才能進入天堂。但地獄的苦難是永恆的!耶和華的氣點燃了那火;我們到哪裡去找水桶來撲滅它呢?「他們受痛苦的煙往上冒,直到永永遠遠;他們晝夜不得安寧。」我們所有的這些苦難,都要歸咎於原罪。應用一:我們應當對原罪抱持何等可怕的想法,它造成了如此多的苦難!這獅子能取出什麼蜜來?這荊棘能摘下什麼葡萄來?它使天地都與我們為敵。當我們選擇這荊棘來統治時,火就從荊棘中出來吞噬我們!應用二:所有信徒都何等虧欠耶穌基督,祂使他們脫離了罪所帶來的苦難!「我們在祂裡面藉著祂的血得蒙救贖。」罪將麻煩和咒詛帶入世界:基督使麻煩成聖,並除去了咒詛。不只如此,祂不僅使信徒脫離苦難,還為他們買贖了榮耀和不朽的冠冕!「等到牧長顯現的時候,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!」


信仰問答